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消息(张琪):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省级生态县(市、区)考核验收工作,经申报、规划编制论证、实地审核、公示等环节,延吉市达到创建要求,荣获“吉林省生态县(市、区)”称号。
近年来,延吉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坚持顶层设计,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创建省级生态县(市、区)工作为抓手,积极推动延吉市走经济转型升级、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乡均衡发展的绿色发展之路,为美丽延边、美丽吉林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示范样本。
接下来,延吉市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生态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