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吉林省跨省货运物流通畅,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4月15日起,启用吉林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监制的新版跨省“吉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有效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
通行证编号为6位行政区域代码加6位序列号,吉林省发改委、吉林省工信厅、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邮政管理局等省直部门在通行证上加盖公章后对口核发到市(州)、县(市、区),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办理流程。用证单位或使用人根据物资类别填写车辆、司乘人员、起讫地、经营者信息后,向所在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发证部门核实信息后,可通过现场发放纸质通行证或微信、QQ等方式以PDF电子格式,发送给用证单位或使用人,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
为确保新老证件转换期平稳过渡,原跨省“吉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将于4月25日废止,各用证单位或使用人应及时按流程更换。省内“吉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可在复工复产期间用于车辆通行,原发放渠道不变。(吉林日报记者 邹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