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空气质量优级天数实现有记载以来同期最多 长春市民今年已享126天“自然风景区标准”空气
俯瞰蓝天白云下的南湖,景色宜人。孙建一 摄
“长春这空气太清新了,像在风景区一样,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景象也越来越多了。”说起长春的空气质量,9月25日下午,在南湖公园锻炼的陈大鹏夫妇频频点赞。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数据显示:截至9月24日,今年长春市环境空气共监测有效天数267天,其中优级126天,同比增加21天,提升19个百分点;优良天数共235天,同比增加26天,优良率88%,提升12个百分点。环境空气综合指数2.43。环境空气综合指数和空气质量优级天数均为有监测数据记载以来同期最佳。
监测数据还显示:6月26日至9月24日,长春连续91天空气质量优良。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微克/立方米;臭氧八小时第90百分位数为1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为1.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4毫克/立方米。
据生态环境和气象专家分析,今年以来,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向好,有126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50,市民享受到126天自然风景区标准的空气。环境空气质量越来越好,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明显提高。这一方面是由于气象条件较利于污染物扩散,更重要的是得益于长春市实施的多项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近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把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推进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倒逼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加快调整。
持续推进空气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和污染防治。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狠抓“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等“五控”措施。全市16台2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375台20蒸吨燃煤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建成17万吨配送能力的清洁燃料配送网络;整治“散乱污”企业243家,削减散煤用量2.5万吨。建立完善2837家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管理台账,完成299家治理任务,督导66台工业炉窑完成达标治理;划定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限(禁)行区域,建成“黑烟车”遥感监测系统,完成柴油货车抽测9.08万台次,抽测率93.5%。依托“吉林一号”高清卫星遥感监测技术,研发应用“全市秸秆全量化处置管理平台”和App终端,对秸秆露天焚烧污染实施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闭环管理和智能化管控。运用“吉林一号”高清卫星遥感监测功能,建立扬尘管控平台系统,扫测地块整治完成率100%。(长春日报讯 记者杨洪伦 通讯员李春晖 蔡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