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各地积极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信访件
来源:吉林日报  |  2021-09-03 08:49:59

  原标题:全力配合 落地落实 我省各地积极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信访件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吉林省以来,已经向吉林省移交了7批信访案件。全省上下步调一致,全力配合,积极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白城、延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等地区不断细化办理流程、优化工作制度、明确办理时限,全力以赴抓好督察组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白城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建立的案件办理“九步工作法”进行优化完善。精细统计,按区域、行业、污染类型等不同要素细化对比分析;一案双办,交属地政府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办理,充分发挥部门管理指导作用;放宽时限,结合工作实际将调查处理时间由3天增至4天,着力提高办理质量;传导压力,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案件办理,进一步强化追责问效。

  延边“快、实、准、新”综合施策,做到信访案件接件即办、边督立改。科学部署“快”,制定印发《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实行组长负责制,狠抓重点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整改落实。责任分解“实”,建立信访案件办理工作领导包案制和案件审核部门负责制,对交办的信访案件逐一拉单挂账,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案件办理“准”,细化办理流程,对接到的信访案件,在7日之内实现由信访案件办理组最终审核后,转办上报至省工作协调联络组的目标。宣传报道“新”,成立州宣传报道组,构建督察全媒体宣传矩阵。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案件实施“三个第一”。第一时间即交即办。组织研判,及时转办案件,启动举报案件办理程序;第一时间核查现场。接件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涉案区域开展地毯式排查,及时将排查内容反馈上报,掌握第一手资料和问题症结;第一时间立行立改。严格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工作标准,“一案一策”科学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坚持“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形成闭环管理,切实做到立行立改、边督边改、按时办结。

  梅河口通过精准研判,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实现快速交办。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群众举报的每一个问题,力求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要求各部门举一反三,主动排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吉林日报讯 记者刘姗姗 通讯员潘瑜)

编辑:陈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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