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报道:4月28日,长春市教育局组织召开长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部署暨新闻发布会,会上解读了《长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21年长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相关流程和重要时间节点。
2021年,长春市中小学入学条件为,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具有城区、开发区户籍或具有城区、开发区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可入读城区、开发区小学。初中:凡具有城区、开发区户籍或具有城区、开发区有效居住证,并已经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毕业生,可入读城区、开发区初中。2021年,长春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将于5月7日全面启动,将继续执行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长春市教育局副局长董妍介绍,第一阶段,录取申报公办学校且符合“两个一致”的;录取申报民办学校并派位成功的。第二阶段,由各城区、开发区按照“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对申报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和第一阶段不符合“两个一致”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进行录取。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各城区、开发区根据适龄儿童实际住址、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招生实际安排入学。前两个阶段录取后,如果学校有空余学位,将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再录取。为保证电脑随机派位的公开、公平、公正,派位时,不仅使用具有权威性的电脑派位软件且派位时还将邀请各界人士现场监督,由公证处公证。
董妍说,为使义务教育招生更加便民化、人性化,2021年长春市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较以往有一些变化,就是将原来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这一项做了调整,也就是父亲或母亲一方为军人、农村户籍或(在)外地工作的,都视为符合“两个一致”。另外,完善双胞胎招生政策,就是使用双胞胎或多胞胎中一个孩子信息进行操作,其他孩子可以共享派位和分班的结果。
据介绍,长春市还将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子女特别是人才和防疫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办法,采取按志愿顺序分批安置的办法安排入学。同时扩大招生范围,将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和公主岭市纳入招生范围。(文 张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