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报道(陈施):2月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文旅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吉林文旅20条》)。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吉林省文旅厅副厅长金旭东对《吉林文旅20条》进行解读。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陈施
金旭东介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吉林省文旅厅在2020年出台“13条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吉林文旅20条》。《吉林文旅20条》从三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的政策措施;在扶持文旅企业渡过难关方面,提出对旅游滑雪场、冰雪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水电气运营成本和旅行社给予补助,免除省级营销推广活动相关费用,减免网吧互联网专线使用费,指导落实已出台的公共服务政策8条措施;推动文旅企业恢复发展方面,提出加大项目服务力度、提升金融赋能水平、加大对旅游企业的奖补力度、完善冰雪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交通保障作用、强化体育推动作用、强化文旅人才培训7条政策措施;持续促进冰雪消费和文旅消费方面,提出推行冰雪消费优惠券、用足用好文旅消费券、持续激发文旅消费潜力、打造平台拓宽消费渠道、搭建吉林省文旅宣传平台5条政策措施。
《吉林文旅20条》在扶持文旅企业渡过难关方面,对旅游滑雪场给予补助,对2020-2021年雪季运营的旅游滑雪场,按营业收入金额给予补助;截至2021年1月21日,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万元;营业收入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营业收入200万元(含)至500万元之间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同时,吉林省对冰雪旅游景区给予补助,对2020-2021年雪季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运营(含受疫情影响暂时停业)的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不包括开放式城市不收费公园类型景区)给予定额补助;其中,对5A级景区一次性补助60万元,4A级景区一次性补助40万元。吉林省还对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水电气运营成本给予补助,对2020-2021年雪季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运营的4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给予补助;其中,对5A级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4A级的一次性补助8万元。吉林省继续执行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在2022年2月5日前,继续执行“暂退所有已依法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政策。
此外,《吉林文旅20条》还提出,对吉林省规模较大、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行社,按照缴纳社会保险在职职工人数规模给予补助,其中,对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80万元;职工人数30人至4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职工人数10人至2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参加省级营销推广活动的省内相关文旅企业人员,在活动期间内给予交通、食宿免费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