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吉林市:建立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
吉林日报讯(边境 记者 任胜章):吉林市是全国首批、省内第一个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近年来,吉林市坚持“预防为主、规范建设、落实责任、依法监管”原则,采取“划、立、治”各项措施,通过不懈努力,基本实现了“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工作目标。初步建立了全市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
吉林市现有县级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9个,其中纳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的有2个,纳入全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有3个。以水量安全为根本,大力实施水源工程建设。近年来,吉林市累计投资约20亿元,相继实施了吉林市城区水源地上移工程、磐石市备用水源工程、蛟河市水源工程、桦甸市水源工程等一大批重点项目,有效提升了城市供水保障能力。目前,吉林市城市供水能力达到60万立方米/日,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永吉、舒兰、磐石、蛟河、桦甸5座县城供水保证率也达到95%以上。
以水质安全为核心,全面开展综合治理。通过大力实施水源地保护区防护警示工程建设,在跨越水源保护区桥梁两侧安装防撞护拦,建设污水沉淀池,全面禁止一级保护区内网箱养殖、畜禽养殖和旅游,以及大力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吉林市完成1169个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档和集中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目前11个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松花江城区段水源地水质稳定保持在三类良好以上,9个县级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以监控能力建设为抓手,有效提升监管水平。目前,吉林市已在县级以上地表水水源地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及交通穿越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实时监控。进一步加强吉林市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应用管理,对重要信息实施在线监测。同时,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加强监测,地市级水源地每月开展一次,并建立水源地巡查制度。按要求对水源地水质信息进行公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以管理体系建设为保障,切实提高应急能力。为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吉林市重点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召开各类会议安排部署,加强信息沟通,实现了水利、环保、市政、交通、农业等多部门信息共享、行动协同。同时还制定了各类预案,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资金保障、装备物资保障和人员保障机制,通过加强宣传和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水源地保护意识和应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