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工作情况,经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0年5月17日0时起,全市所有个体诊所、门诊部暂停营业,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有就诊需求的群众请到各相关医疗机构就诊;凡是发热病人一律到发热门诊就诊。
二、所涉及的个体诊所和门诊部应迅速通知已预约的病人暂缓就医,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三、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要立即开展监督巡查,及时核查关闭情况,一旦发现未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立即关停并依法严肃查处。
四、个体诊所和门诊部恢复营业的时间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432 69952666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