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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72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设备地点公示
长春晚报  2019-11-04 13:38:40

  原题:72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抓拍设备地点公示

  长春晚报11月4日讯(记者 康重华):3日,记者在长春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确保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谐、有序、通畅,进一步利用科学手段和技术设备,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推动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已完成72处不礼让斑马线抓拍设备建设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监控设备设置地点民康路二道街斑马线、民康路宾委路路口西进口斑马线、北安路二实验学校门前、亚泰大街希望高中门前斑马线、南湖大路56中门前、亚泰大街三马路(东进口)、怡河街滨河家园门前、亚泰大街磐石路、长通路四马路(南进口)、东长新街劳模会馆门前斑马线、新发路省政府门前斑马线(新发路新伦胡同)、新发路省委门前斑马线(新发路文化街)、铁北二路西耳房门前斑马线、北人民大街长新小学门前斑马线、亚泰大街一中门前斑马线、东民主大街建政路、东朝阳路市委机关幼儿园门前、西安大路建和街口、自由大路立信街、工农大路建设街、长春大学门前、繁荣路二附小门前、解放大路吉大附中、繁荣路光机社区、工农大路红旗街西三胡同、吉林大路亚泰超市门前斑马线、前进大街华惠路斑马线、自由大路中东市场消防总队门前斑马线、自由大路中日联谊医院北门门前斑马线、临河街52中门前斑马线、中东瑞家8号厅门前斑马线、岭东路108中学门前斑马线、皓月大路长春公园南门斑马线、皓月大路雷锋小学门前斑马线、西安大路吉林大学门前、基隆街二实验通达小学门前斑马线、景阳大路十一高门前斑马线、正阳街长春公园西门斑马线、春城大街百家利商场门前斑马线、西安大路铁西街口、南湖大路九十七中门前、临河街仙台小学门前(临河街经开一区进出口)、前进大街长春市财政局门前斑马线、电台街交通学院门前斑马线、博硕路东北师范大学门前斑马线(西侧)、博硕路吉林警察学院门前斑马线、东风大街吉大四院(门诊部)门前斑马线、东风大街解放公司7号门前斑马线、工农大路虎林街口、人民大街桂林路口、人民大街清华路口、前进大街华庆路、人民大街湖波路口、人民大街雕塑公园门前、人民大街阳光名家小区门前、双阳一实验小学通阳校区门前(通阳小学)、学院大街七中专门前、嵩山路二实验小学门前、黄山路一实验小学门前、春江街长春市第153中学门前、曙光大街一中门前斑马线、曙光大街客运站前斑马线(公交站前)、曙光大街实验小学门前斑马线、九台福临小区、九台大街中医院门前斑马线、北京大街嫩江路公园后门斑马线、南京大街东二条口斑马线、胜利大街黄河路口斑马线、自由大路动植物园南门前斑马线、永宁路东安实验小学斑马线、金宇大路兰桡湖公园(1)、金宇大路兰桡湖公园(2)。

  在此,长春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文明驾驶、安全驾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编辑:田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