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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办理扶残助学金无需“就读证明”
长春晚报  2019-08-09 14:36:30

  原题:吉林省扶残助学管理办法调整办理 扶残助学金无需“就读证明”

  长春晚报8月9日讯(记者 孙娇杨):2019年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活动已经启动,如今学生开学在即,哪些助学活动是学生和家长们关心的话题?8日,长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韩佳旭、长春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主任王囡做客“民生直播间”栏目,介绍“金秋助学”“扶残助学”是如何为学生圆上学梦的。

  五年投入助学资金2957.09万元 帮扶困难职工家庭子女16626人次

  早在今年7月底召开的2019年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新闻发布会上,长春市对“金秋助学”活动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方式等已经进行了详细介绍。此次又对细节进行了补充,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了详解介绍。 据悉,困难职工家庭包括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含)以内,且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且家庭人均实际生活水平(家庭可支配收入与必要支出的差额/家庭人口)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含)以内。凡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新入学和在校学习期间每年都会得到工会的助学救助。孩子大学毕业后,工会还将配合政府通过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引导和帮助就业。 “金秋助学”活动已经开展15年,长春市总工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仅最近五年,就投入助学资金2957.09万元,帮扶困难职工家庭子女16626人次。

  其中,通过资金式助学,进行精准化帮扶,五年来,长春市总工会共投入助学资金2257.09万元,帮扶困难职工家庭子女15892人次。此外,长春市总工会还通过“会校企”联合助学,进行社会化帮扶。2012年以来,长春市总工会与长春职业技术学校、市内多家大中型企业,共同开展由工会统筹安排、学校提供优质教育、企业提供带薪实习岗位的“会校企”联合助学活动。

  目前,累计培养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734人,其中已经毕业走上工作岗位575人,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深造21人。

  长春市总工会除了免除受助学生在校期间6600元至18000元的学费及住宿费、注册费等杂费外,每学期期末为在册在校受助学生发放生活补贴400元;为新入学学生发放一次性助学资金。受助学生还享受毕业优先岗前实习、推荐工作待遇。

  截至目前,长春市总工会已累计投入助学帮扶资金700余万元。

  残疾学生办理扶残助学金 不用提供“在校就读证明”

  除了针对困难职工家庭的“金秋助学”,长春市还自2000年开始实施助残奖学金政策。2017年,长春市进一步加大扶残助学力度,对贫困残疾人子女由过去的一次性资助扩大到全学段。 据悉,吉林省扶残助学管理办法今年进行了调整,取消残疾学生办理扶残助学金需要提供的“在校就读证明”。调整成入学第二年起,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的在校残疾学生,在上一学年结束向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下一学年扶残助学金时,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出具的验证码,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出具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同时特殊说明,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预科生预科期间不享受扶残助学金,考试合格进入学校后方可享受扶残助学金扶助;残疾学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手续的,不再享受扶残助学金。 想要申请助残奖学金的同学,需由本人在入学通知书下达的10日内向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或政务大厅)提出申请,填报《吉林省扶残助学金申请表》。当年取得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残疾人申请扶残助学金,需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或政务大厅)提出申请,填报《吉林省扶残助学金申请表》。

编辑:田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