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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长春日报  2019-04-26 09:19:58

  长春日报4月26日讯 (记者周源 陈丽雅):25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副主任王明德、祝永安、史长友,秘书长李成员及常委会委员共44人出席会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琳主持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副市长吕锋所作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副市长周贺所作的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副市长王路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及说明。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免职辞职事项,拟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议题和关于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中法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市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进行了分组审议。

  钱万成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一府两院”聚焦依法严惩、打“伞”破“网”、强基固本、宣传发动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要站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重要性;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权威的深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站在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广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环境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全市环境状况总体向好。下一步,要全面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防治、群防群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湿地“五大保卫战”。修改13件地方性法规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常委会立法工作要坚持主动服务改革发展需要,形成法规清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职的议案。钱万成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代表作表态发言。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本次宪法宣誓由钱万成监誓。

  副市长王路,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长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凤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的全体会议。

编辑:田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