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3月31日讯(记者刘姗姗):四平市高度重视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为引领,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吉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坚决打好打赢辽河流域治理攻坚战,流域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高位统筹,全力推进。政治站位高,将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四平市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辽河流域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联合行动方案、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层层落实河长制管理责任,先后召开20余次部署会、调度会、专题会、推进会。全市各地各部门以扩容、减排为主线,通过控污、截污、治污,遏制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全力推动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
科学谋划,健全机制。组织协调两区三县(市)共同推进辽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建立了市政府综合统筹推进、市直各部门与各县(市)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印发了《四平市落实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办督察组辽河流域污染治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四平市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18-2035年)》《辽河流域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强化“今冬明春”水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四平市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方案》《四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攻坚作战方案》《四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暨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四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突出重点,合力攻坚。《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确定了15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了12项;针对《中央办公厅作风建设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的5项重点任务、12项阶段性任务和16项具体措施,制定了《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办督察组辽河流域污染治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了3项阶段性任务。截至目前,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已完成,河道内及沿岸生态修复、涵养林建设与恢复正在有序推进;针对《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项目,截至目前,完成4.4万亩高效节水灌溉、660.01公顷保护带绿化、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升级、6个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开工率达到73%,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
协调推进、促进发展。四平市坚持源头防控,狠抓项目审批,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服务与监管并重,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主动搞好协调,帮助企业做好有关材料、工艺论证、环境评价的指导和审批工作,对重点企业提供管家式精准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技术难题;狠抓环境监管,建立经常性的监管长效机制,增加检查监测频次,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采取明察暗访、错时执法、节假日暗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始终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落实“河长制”,持续推进“清河行动”,切实解决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问题,进一步改善河湖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狠抓环境信访工作,认真对待群众的来电来访,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见人见事,及时反馈,切实为百姓解难,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不受侵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力将四平的绿水青山早日打造成金山银山,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双赢。
据悉,2018年,东辽河四双大桥断面水质由2017年的五类改善至四类,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主要超标因子氨氮平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40.1%;西辽河金宝屯断面常年处于断流状态;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水质由2017年的劣五类改善至五类,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主要超标因子氨氮平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35%;条子河林家断面水质明显改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平均浓度较2017年分别下降25.9%、31.5%、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