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新华社播发稿件点赞九台区土地制度改革 加快农村土地改革为乡村振兴增活力
新华社长春3月19日电 (记者张建 张博宇):这些天,吉林湾谷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雪松很期待一件事——当地国土部门通知他企业的不动产权证书马上就可以拿到了,这个证书是他过去几年努力打拼的最好见证。
李雪松开办的这家企业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九郊街道办事处头道沟村,使用的是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李雪松原本是拿不到不动产权证的。
之所以如今能顺利拿到不动产权证,是因为李雪松的企业过去几年参与了一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内容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2月27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试点触及了中国的改革领域之一——土地,而且还是涉及农村集体土地。
在长春从事广告传媒行业的李雪松得知这个消息后,敏锐地嗅到商机。他迅速来到九台区,下乡寻求投资机会,并成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企业家。
当地干部介绍,李雪松的企业使用的这块土地,是头道沟村废弃的村部用地,面积2177平方米。由于法律规定农村土地不能像国有土地一样上市交易,村里的这块土地长期闲置,无任何收益,还影响村容村貌。
试点政策启动后,试点地区根据要求大胆改革,探索可复制经验。九台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流程,并协调相关部门简化手续,为农村出让土地、企业家取得土地和开展生产经营提供了制度安排。
这些制度设计严密,让农民决定自己的事情,政府提供政策、法律和技术方面的指导,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村里的集体土地,必须经过村民委员会民主议事程序,听取村民意见并进行民主表决,才能确定是否能够入市交易,并实现挂牌方式出让。
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王勇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如果村民不同意,没人能够强迫他们,这是一条底线。因为他们才是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拥有者,这也有利于保障村民权益。”
试点正在为村里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收益。头道村这块土地出让后,政府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和村集体收益均为137151元,这让头道沟村村集体一次性收入一大笔钱。
在拿到直接收益的同时,头道沟村也有了一家正规的企业。李雪松说,他的企业不仅有高标准职工食堂、冲水厕所、现代化的生产设备,还成为村民夏天跳舞锻炼的好地方,更重要的是为村民增收增添了途径。
这辈子从来没有想过能当上总经理的头道沟村村民张连伟,现在是这个企业的总经理。平时李雪松跑市场,张连伟主要负责生产等日常事务。据了解,该公司吸纳当地50名村民就业,并与村民签订了1500亩玉米种植合同。
村民们在工厂不仅可以实现部分就业,村里的种植结构也开始改变。张连伟说,原来村民种植的普通玉米卖不上价钱,现在企业与农民签订鲜食玉米种植订单,还免费提供种子、有机肥等生产资料,并指导农民种植,一公顷土地增收5000元左右不成问题。
和李雪松的企业一样,九台区多个企业利用试点政策,有的取得了村里废弃的学校土地引入先进技术扩大再生产,有的取得了砖厂废弃土地改造成花园式工厂,有的取得了村里的荒废土地搞起了生态旅游……
九台区取得的一系列成果,是中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在基层开花结果的缩影。在江苏、四川、河北等地,这项政策也获得了基层的广泛好评,并吸引了一大批资本积极参与,村里的企业正在成为农村增收致富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载体。
自然资源部最新数据显示,目前33个试点县(市、区)已按新办法实施征地1275宗、18万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已入市地块1万余宗,面积9万余亩,总价款约257亿元,收取调节金28.6亿元,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228宗、38.6亿元;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约14万户、8.4万亩,办理农房抵押贷款5.8万宗、111亿元。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修改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吉林农业大学教授王大为认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从试点到全面推开,将有力激活农村闲置资产,促进农村土地增值,这将为乡村振兴带来更多资本、人才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