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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长春日报  2019-03-01 11:05:05

  原题: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长春日报3月1日讯(记者 周源):2月28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副主任甘琳、祝永安、史长友,秘书长李成员及常委会委员共45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德主持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关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审议稿)》起草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拟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

  钱万成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认为,常委会工作要点(审议稿)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安排部署,立足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大局,从七个方面提出了33项任务,对做好全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抓好落实。市政府对议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办理,议案办理方案切实可行。今年,要着力落实好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确定的《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为长春振兴提供强大支撑的议案》和《关于提高城市管理“四化”治理成效的议案》两件大会议案。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要认真梳理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政策,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解放思想,确保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到位。关于城市管理,要在加强立法和创新监督方式上下功夫,巩固工作成果,推动城市管理整体水平有效提升。要进一步加大议案办理力度,市政府要加强调度、统筹规划、统一指挥、协调推进,形成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作合力;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要进一步做好协调、服务、督办工作,确保通过议案办理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职的议案。钱万成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本次宪法宣誓由钱万成监誓。

  副市长王路,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长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凤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编辑: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