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吉林省出台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 吉林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600所
长春晚报2月27日讯(记者 陈思秀):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吉林省足球运动未来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
《实施意见》提出了要实现的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三步走”战略,到2020年,全省足球场地达到1500块,每万人拥有0.5块以上足球场地,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600所,培育2支以上省级职业足球俱乐部等;到2030年,建立健全省内各级赛事体系,提高竞赛组织水平,加快公共足球设施建设,建设吉林省足球训练基地,打造建立足球品牌赛事等;到2050年,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体育运动,全社会形成健康的足球文化,打造社会业余足球和业余联赛品牌赛事,建立校园、青训、专业、职业四级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品牌效应,推动足球事业和产业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目标明确具体,符合吉林省实际情况。主要目标由三个阶段性目标组成,构成层层递进、互为因果、促进发展的关系。而三个阶段性目标的设定,紧密切合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切合体育工作实情,只要扎实推进就能实现。二是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在发展足球运动方面,调整组建省足协,发挥协会作用,既与国家接轨,又与国际接轨;《实施意见》所提出的措施,既有吉林省特点,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体现了新的足球发展理念。吉林省《实施意见》借鉴了兄弟省市(区)的经验,内容相对全面,理念相对先进,措施更为具体。四是充分体现了改革创新思想,比如创建具有东北地域特色的吉林省雪地足球联赛,建立省级、市级、县级竞赛制度,充分发挥“吉林省大众足球联赛”的带动作用;建立校园足球竞赛体系,构建班级、校级、区级、市级四级竞赛模式,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四级联赛体系;在省政府“1+n”框架协议统领下,加强与江苏、广东两省在青少年足球领域的合作等。
吉林省深化足球改革发展,要立足省情与借鉴外部经验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推动普及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发展足球项目与推动其它项目相结合,从增加足球运动场地、提高参与人口数量、抓好校园足球发展等多方面综合施策,调动全社会参与足球发展的积极性,为足球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建立吉林省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办公室由省体育局分管足球工作的负责同志负责,日常工作由省足球协会承担。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完善公共财政对足球事业发展的投入机制,加大对足球领域的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足球运动发展。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赠投入足球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捐赠,可依法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投资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和公益项目,资助青少年足球发展。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保障,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统筹规划足球活动场地,优先给予用地支持。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舆论宣传,要求各地宣传、体育部门要组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足球改革发展的意义,加大对足球赛事活动的报道力度,创作、引进足球题材的优秀文化作品,提升足球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营造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共同投入的足球发展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