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1月29日讯(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晓东):贴春联、放鞭炮、包饺子是农历春节的传统项目。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表达喜庆、欢快心情的形式。但每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事故事屡禁不止。殊不知,在光彩夺目、震耳欲聋的烟花爆竹燃放的背后,存有许多不容忽视的危害。
燃放烟花爆竹危害:
1.容易引发火灾。特别是在冬季天干物燥,堆垛、草料、秸秆等可燃物多的农村,以及人口相对密集的城区,高空燃放烟花,掉落的或是未及时熄灭的爆竹烟火,极易引发房屋、外墙保温材料、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容易污染空气环境。据了解,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烟花爆竹燃放后的大量碎片、残留物影响城市的市容环境。
3.容易发生炸伤事故。虽说现在对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有严格的规定,燃放量明显减少,但因为燃放烟花爆竹不当造成的伤害仍时有发生。“爆竹伤”最主要的是手部伤和眼部伤。
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
1、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购买时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的产品,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提示语、中文说明等。
2、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要从建筑物内、屋顶、阳台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3、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即离开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近产品,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
4、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进行,若确需手持燃放时,只能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不要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
5、引线被点燃后,如果烟花爆竹没有燃放,不要轻易上前查看,更不要伸头、用眼睛靠近查看,更不要翻动烟花爆竹。出现熄引的烟花不能再继续燃放。
6、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为了安全和环保,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温馨提示,请您尽可能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当空气重度污染时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