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中国吉林网1月10日讯(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周守海):2018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政策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提高站位、持续整治、规范发展、优化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年度整改工作任务。为充分发挥各县(市)区治理主体作用,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的整改机制,近日,长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健全教育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配合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巩固已有的整治结果,特别是要防止无证无照办学机构的“反弹”。各县(市)区要把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报告情况及时更新。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同时,各县(市)区要贯彻《吉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长春市实施吉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要求,通过长春市“一门式、一张网”政务服务审批平台,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政务服务。教育部已建设完成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实时更新信息,校外培训机构的摸排、整改、学科类培训备案等全部通过系统完成。
下一步,为巩固整改工作实效,按照《关于交叉核对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情况的通知》(教基司函〔2018〕64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将实行各县(市)区之间交叉核对,对存在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