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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启动重特大疾病 政府补贴兜底保障
长春日报  2019-01-04 14:59:54

  原题:双阳区启动重特大疾病 政府补贴兜底保障 此举在全省尚属首创

  长春日报1月4日讯(记者 赵猛佳):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等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报销、救助后,仍需个人负担的部分,将由政府补贴兜底保障。从2018年12月27日起,双阳区重特大疾病政府补贴兜底保障工作全面启动,此举在吉林省尚属首创。

  按政策规定,凡持有双阳区常住居民户口,参加双阳区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一项的城乡居民均可享受此项政策。通过公开招录到双阳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也可享受此政策。自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可享受95%的政府补贴。

  此番政府补贴兜底保障是针对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等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报销、救助后,仍需个人负担的部分,但需要符合医保或新农合报销目录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贴。除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外,参与报销的是自付合规医疗费用。

  据了解,在双阳区,不同人群兜底补助比例不同。危急重伤患者按照管理办法全额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8年2月1日以后到2018年8月10日住院的,个人只承担5%;2018年8月10日以后住院的在吉林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兜底保障报销后,剩余10%以内的费用部分,个人只承担5%。特殊困难群众单次自付剩余合规费用3.5万元为起付线,按照55%的比例报销合规费用。其他人群单次自付剩余合规费用3.5万元为起付线,按照50%的比例报销合规费用。妇女两癌患者(乳腺癌、宫颈癌)及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单次自付剩余合规费用3.5万元为起付线,按照55%的比例报销合规费用;各类人群个人全年累计报销金额封顶线为20万元。

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