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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纪委市监委接访启用新址
长春日报  2018-12-11 14:21:25

  原题:市纪委市监委接访启用新址

  长春日报12月11日讯 (记者 张鑫多):为进一步加强来访接待场所建设,方便广大群众参与信访举报和反腐败斗争,自12月12日开始,长春市纪委市监委将正式启用位于人民大街1011号的市信访接待中心一楼的新接访地址。

  除来访外,提倡采用信函、网络、电话等方式反映问题,鼓励实名举报。信函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6号,中共长春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收,邮编:130041。举报网址:ji1in.12388.gov.cn/changchunshi/。举报电话:0431-12388。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包括:对党组织、党员反映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检举控告;党员对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诉期限,提出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批评建议。

  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均为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事项。

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