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消息(陈施):12月6日,国际在线吉林频道从长春市商务局获悉,2018年1月至10月,长春市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003.2亿元,同比增长3.1%。
从销售单位所在地上看,城镇完成995.2亿元,同比增长3.1%;乡村完成8.0亿元,同比增长0.5%。从行业上看,批发业完成87.9亿元,同比增长5.4%;零售业完成893.6亿元,同比增长3.0%;餐饮业完成16.8亿元,同比增长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