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2018年11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张敏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二、免去姚革军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白金城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四、免去薄海燕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王郁杉的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周勋的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高峰的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八、任命李德胜、周艳、李忠义、苏明伟、王钰、田锋、刘岩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九、任命白金城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十、任命梁天兰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十一、任命付丽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第一庭庭长。
十二、任命赵星天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十三、任命薄海燕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十四、任命张山彪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十五、任命李广军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十六、任命温淑敏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十七、任命郭岩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十八、任命赵谱达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十九、任命李长清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二十、任命侯德顺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二十一、任命包蕴琦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