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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2018年11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吉林日报  2018-12-03 10:06:48

  原题: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2018年11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张敏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二、免去姚革军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白金城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四、免去薄海燕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王郁杉的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周勋的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高峰的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八、任命李德胜、周艳、李忠义、苏明伟、王钰、田锋、刘岩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九、任命白金城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十、任命梁天兰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十一、任命付丽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第一庭庭长。

  十二、任命赵星天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十三、任命薄海燕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十四、任命张山彪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十五、任命李广军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十六、任命温淑敏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十七、任命郭岩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十八、任命赵谱达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十九、任命李长清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二十、任命侯德顺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二十一、任命包蕴琦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编辑:田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