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新时代 新作为 新南关 南关:新风一开 万木春来 凝振兴发展合力 树和谐清廉新风
南关区纪委区监委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张鑫多 摄
南关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为分管科室人员讲党课。
南关区纪委区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共同学习《党章》。
南关区长通街道龙兴社区与伪满皇宫博物院“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共建,通过主题党日活动,挖掘和利用宝贵的国情资料和历史教育资源,发挥其警示教育功能,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张鑫多 摄
近日,南关区园林绿化局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结合新旧《条例》进行对照解读。通过学习,全体党员表示,要把《条例》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严守纪律底线,坚决不越线不碰线。 张鑫多 摄
今年以来,南关区永吉街道纪工委在廉洁文化进社区、进家庭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举办了党风廉政书画展、清廉家风进家庭等活动,通过书画、漫画、征文等形式,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张鑫多 摄
南关区幸福乡举办党风廉政知识竞赛,让党章党纪内化于心。 (本组照片除署名外由南关区委宣传部提供)
南关区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出实招见成效
“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南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何某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违规为临时工发放绩效工资,并指使财务人员制作虚假票据套取现金私存账外。2018年5月,何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今年中秋节前夕,吉林省纪委省监委通报了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南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等6人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赫然在列。
今年以来,南关区纪委区监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正风肃纪,保持压力传导不松、常态督查不断、高压态势不减,取得了良好成效。
“牵、查、巡”
拧紧压力传导链条
“在今年首轮巡察中,共发现三个方面45个问题,移交问题线索12件,立案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这是巡察组交出的一份巡察工作成绩单。
今年以来,南关区纪委区监委聚焦压力传导,通过“牵、查、巡”解决作风建设压力传导不到基层、传导不到基层服务窗口、传导不到基层干部的问题,层层拧紧链条,确保作风建设抓手上放心上。
南关区纪委区监委牵住“一把手”这个“头雁”,督促基层党组织建立权责对等、分类有序、简便易行的“两个责任”清单体系,明确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的重要方面。
从8月初开始,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区所有单位和部门进行工作作风大检查,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等“中梗阻”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严重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
同时,发挥巡视巡察作用。将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政治巡察监督重点,在每轮巡察中组织2个巡察组灵活运用座谈、走访、查账、暗访等方式,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情况。对于发现的作风问题线索,马上移送、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5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在全区党员干部中产生强烈反响。
节点督查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从暗访的情况看,今年中秋节期间,没有发现收送节礼、公车私用等问题,但是仍然发现一些单位部门存在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参加专项督查活动的南关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感触颇深。
查纠“四风”问题,是每逢佳节的规定和必选动作。南关区纪委区监委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节前打招呼、节中搞督查、节后快核查“三部曲”,严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南关区纪委区监委牵头成立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婚丧嫁娶敛财风、变相公款吃喝风、吃拿卡要衙门风、乱发节礼补贴风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协调公安、税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对节日期间公车运行轨迹、税控发票等进行分析。今年以来,开展明察暗访4次,组织谈话112人次,组织问卷调查490份。对全区252辆公车进行“轨迹”比较,对存在公车私用问题的2家单位给予了处分。
南关区纪委区监委还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增添移动电话与12388进行捆绑,实现重要节点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陷入到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
铁面执纪
攥紧警示震慑拳头
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这是南关区纪委区监委对“四风”问题一寸不让、动辄则咎的一贯态度。
今年3月30日晚,我市“电视问政”直播曝光了南关区有关部门在旧城改造提升中“不作为”行为。对此,南关区纪委区监委迅速启动核查追责,对涉事的3家单位进行了组织提醒,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5月9日,召开全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大会,集中通报区纪委区监委近年来查处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涉及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引起强烈反响。
南关区纪委区监委还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执纪监督的重点,发现一起、严查一起。6月以来,严肃查处了梁万春等宗族恶势力背后相关责任人,让群众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截至目前,南关区纪委区监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通报曝光1次17人,在党员干部中起到了警醒一片、教育一面的作用。
核心提示
开启新时代,踏上新征程,续写新篇章。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南关区不断提升改革的政治站位和工作权重,加大统筹,谋划改革。
通过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对全区深化改革工作的全面敦促指导。南关区在监察体制改革中,有效整合相关机构和人员,打破原有壁垒和束缚。同时,强化工作体制和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进而打造一支有凝聚力、意志力和战斗力的监察队伍。区纪委区监委从思想融合、岗位融合、业务融合三个方面入手,着力打造反腐铁军,有力地促进了纪委监委工作的融合开展。
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渐成自觉。南关区委、区纪委区监委齐抓共管、同频共振,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守土有责不放松,守土尽责不遗力。
严肃执纪步伐铿锵,惩腐问责“一寸不让”。南关区纪委区监委立足职责,探索创新,积极融入,服务大局,教以明纪,警以正心……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出实招、见成效,在全区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廉政建设氛围。
南关区民政局
“四个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民政工作涉及民众、关乎民生、连着民心。民政部门是重要的民生保障部门,接触保障对象多,经手资金数额高,监管审批责任大。一直以来,南关区民政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纪委监委的各项重大部署,坚持“四个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南关区民政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监督执纪、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强化学习教育。每月固定学习日,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机关集体学习,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切实强化全局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自觉把党纪条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报告制度、述廉述职制度、检查考核机制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时时有监督、处处有监督。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和约谈工作,局领导班子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与所属人员,廉政提醒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局纪检组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群众信访较多、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约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民生保障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权力事项方面,分领导岗位、重点科室和重要岗位3个层次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经常性地开展业务和廉政培训。同时,局纪检组不定期对全局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不捂不护,坚持原则,依规办事,做到防微杜渐。
南关区幸福乡
送廉“下乡” 绷紧“纪律弦”
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基层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和监督意识,南关区幸福乡纪委联合南关区司法局组成法律宣讲团,为乡、村(社区)干部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法律知识。
课程结合近年来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勤政廉政典型事迹展开,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把好廉洁关,做到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今年以来,幸福乡纪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截至目前,已在乡机关及村(社区)播放廉政专题片《警醒》5场,参与人数500余人,发放《忏悔录》18本,撰写心得体会40余篇,举办廉政知识竞赛3场、廉政专题讲座20场、廉政书画展5场,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南关区民康街道
围绕“四种形态”抓实监督执纪问责
今年以来,南关区民康街道纪工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围绕“四种形态”,抓实监督执纪问责。
强化线索管理处置。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梳理清晰、处置得当的原则,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对筛选出来的有效线索分类处置,实行销案制度,实现了案件线索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
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将群众反映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作为审查重点,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予以约谈、函询,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遵循依纪依法办案。严格落实上级纪委办案纪律,经常对办案人员进行行为安全和保密纪律教育,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增强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意识,树立文明办案理念。(吉林日报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