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我市10月份CPI上涨2.9%
长春日报11月18日讯(记者李依南):16日,据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调查结果显示,10月份长春市CPI总水平同比上涨2.9%,累计上涨1.9%,环比持平。
从同比看,八大类商品价格继续全面上涨。其中,居住、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4.9%、4.1%、4.1%、2.8%、1.8%、1.6%、0.9%和0.7%。
从环比看,八大类商品价格呈“四升三降一平”格局。其中,教育文化和娱乐、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8%、0.5%、0.1%和0.1%;衣着、食品烟酒和医疗保健价格下降0.5%、0.4%和0.1%;交通和通信价格持平。
能源价格环比上涨3.4%。其中,汽、柴油价格受国际油价影响,环比分别上涨4.3%和4.7%;由于冬季供应紧张,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环比上涨6.7%;受冬季原煤供应量减少,供暖期需求增加等因素影响,其他燃料价格环比上涨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