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消息(陈施):11月8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吉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副厅长王淑英对《关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发布,2018年11月10日起,吉林省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实施意见》对吉林省106个涉企审批事项分别采取4种方式进行管理,其中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19项,优化准入服务84项;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如对取消审批和审批改为备案的,通过信息推送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逐步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并完善“双告知”“双反馈”制度,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
据了解,为确保“证照分离”改革中“证”和“照”妥善衔接,切实减少企业重复填报信息,吉林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了吉林省“证照分离”信息共享平台,做到省、市、县三级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实现了企业登记信息“双告知”、行政许可信息“双反馈”、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企业办理证照情况“双跟踪”、信用风险状况“双评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有效加强了政府部门间业务衔接和协同监管。平台将于11月10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届时“证照分离”信息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为企业、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多角度的信息服务,也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监督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