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吉林日报11月1日讯(记者周源):30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副主任吕凝、王铁茗、甘琳,秘书长吴强及常委会委员共42人出席会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德主持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长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制定《长春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议案和说明;听取了长春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制定《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议案和说明;听取了长春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修订《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和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修订《长春市肉品管理条例》的议案和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长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琳所作的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了副市长王路所作的长春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长春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种植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辞职免职事项,拟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议题和长春市政府关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长春市政府关于全市财政投资重大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的报告(书面)、长春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进行了分组审议。
副市长贾晓东,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程凤义,长春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长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长春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的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