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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将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
长春晚报  2018-09-03 10:33:44

  原题:推进“互联网+人社” 我省将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

  长春晚报9月2日讯(记者 陈思秀):近日,记者从吉林省就业服务局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下发。《意见》提出,到“十三五”期末,全省基层平台“互联网+人社”计划行动全面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等各项服务,职责明确,流程规范,便民利民;机构设置科学,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组织机构和网络建设延伸到社区(村);各级基层平台基础设施健全完善,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切实做到机构名称统一、服务标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窗口建设统一、制度规范统一、人员管理统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经费统筹使用。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真正让城乡居民享受到均等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关注一:

  完善基层平台场地 《意见》表示,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相关业务应在街道(乡镇)政府综合便民服务大厅内开设窗口,未建设综合便民服务大厅的应单独开设便民服务窗口。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应将各项业务纳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窗口设置不少于2个。

  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以村部(村级便民服务大厅)为基础,以满足工作需要、方便群众和经济实用为原则,至少设置一个服务窗口。

  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的基本配置包括:2台以上的计算机及上网设备、办公设备、档案存放设备、打印机、传真机和社保读卡器等。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基本配置包括:1台以上的计算机及上网设备、办公设备、档案存放设备、打印机和传真机和社保读卡器等。 关注二:

  建立健全各类台账 从2018年开始,统一运用“智慧人社”系统,统一全省基层平台表账卡,为每个服务对象建立个人基本信息卡,统一录入失业就业、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基础信息,实行即时动态管理,实现全部基础资料信息化管理,大力推行“一卡通”、“省集中”、“一体化”。

  《意见》明确指出,所有面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都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服务对象、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办理地点、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要细化到每个环节。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参照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逐步规范。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须通过政府网站、12333咨询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要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网上预审、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建立并畅通公共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应急服务等便民措施。 关注三:

  配置专职工作人员 要求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应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6000-8000名服务对象配备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各地要根据2003年机构组建时各市(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的事业编制数配齐工作人员,编制不足的,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派或与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协商从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剂。

  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可采取开发公益性岗位、使用社区现有工作人员等方法解决,工作人员数量根据辖区内的人力资源数量、服务对象数量、用人单位数量、辖区面积和工作任务量等综合因素,由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设1人,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从事专职工作,优先选择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也可采取村干部兼职等方法予以解决。 关注四:

  推进“互联网+人社” 《意见》大力推进“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形成“一号一窗一网一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格局。

  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服务站点要实现与省、市(州)、县(市、区)三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联网,实现全省公共服务信息网络的全覆盖;统一各项公共服务应用系统,完善涵盖各项公共服务主体业务内容的系统功能,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基本业务信息实现“一点登录、全省查询”;尽快实现“一卡通”,为各类服务对象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最终实现“服务一体化、数据一体化、业务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的智慧人社目标。

编辑:田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