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打击黑中介等楼市乱象 长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中国吉林网8月17日讯(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8月17日,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整治房地产秩序,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坚决遏制房价上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公安等多个部门,在长春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中国吉林网记者注意到,本次整治行动的时间为2018年8月初至12月底。整治范围为长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在售项目,房地产中介经纪行为。工作目标为,通过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检查重点方面,首先是投机炒房行为。具体包括,垄断房源,操纵、哄抬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资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以及银行参与确认变相“预订金”折抵购房定金或首付款。
其次,还将重点检查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常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资质证书,从事有关房地产居间代理和代办业务;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平台发布虚假广告,用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的。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也是检查重点,哪些行为将被检查?咱们逐一来看。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利用买卖合同、补充合同、代办合同等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此外,虚假的房地产广告也是被检查重点对象。主要为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地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检查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动员部署阶段、企业自查阶段、集中检查阶段和总结巩固阶段。期间,将集中通报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积极推进房地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