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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活动启动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18-07-26 17:30:26

03【吉林】【原创】【CRI看吉林(标题+摘要)】【社会民生(标题)】【关东黑土(长春)】【移动版(图)】长春“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活动启动

新闻发布会现场。张琪 摄影

  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张琪):7月26日,长春市民政局联合长春市总工会、长春市残联、长春市教育局召开“2018年‘幸福长春•圆梦助学 ’活动”新闻发布会。

  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总工会、长春市残联、长春市慈善会等部门出台了具体的助学方案;助学活动统筹城乡、覆盖长春市,对困难学生给予直接资助的同时,协助有需求的学生办理助学贷款事宜,通过多部门协同,多渠道保障,实现求学困难学生“有一助一”。

  长春市慈善会实施的助学政策

  长春市慈善会对城区(开发区)中高考后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学生提供助学救助;高考助学标准为低保家庭学生和孤儿学生10000元/人(九台区、双阳区6000元/人),低保边缘家庭学生5000元/人(九台区、双阳区3000元/人);中考助学标准为为低保家庭学生和孤儿学生3000元/人(双阳区1000元/人)。

  长春市总工会实施的助学政策

  长春市总工会对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提供助学救助;标准为新入学的本科生6000元/人、大专生4000元/人、高中及中专生3000元/人;2018年在校本科生由2000元/人提高到3000元/人,大专生由1500元/人提高到2000元/人、高中及中专学生1000元/人。

  长春市残联实施的助学政策

  长春市残联对长春市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提供资助;考入本科及本科以上的学生每人每年资助6000元、考入专科的学生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考入中专的学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考入高中的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资助;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如课程全部修完,并取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给予一次性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2000元。

  长春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的助学政策

  长春市教育局协助所有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长春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及预科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积极开展教育脱贫攻坚学生资助项目,2018年给予长春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含高职、大专)学生临时生活补助5000元。

  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长春市教育局:81151227

  长春市总工会:88951991

  长春市残  联:88671277

  长春市慈善会:87823966

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