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7月24日讯(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盈):为进一步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要求,吉林省政府决定在长春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长春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11号)。
一是结合实际分类推进。方案指出94项行政许可事项在长春新区先行开展改革试验,凡住所位于长春新区内的市场主体均可享受“证照分离”改革政策。其中,取消审批事项4项,审批改为备案事项1项,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21项,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事项36项,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事项32项。
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的不同情况,分成五类推进实施:1.暂时停止实施审批事项。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暂时停止实施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采取这类方式的,有药品广告异地备案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2.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政府为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更好地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备案管理。根据规定的备案条件,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或处罚,政府部门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采取这类方式的有餐饮服务许可1项行政许可事项。3.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当场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取得行政许可后,申请人需达到法定许可条件,方可从事被许可行为。采取这类方式的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21项行政许可事项。4.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不能暂停实施,又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推进标准化管理和网上办理,明确审批标准和办理时限,以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采取这类方式的有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等36项行政许可事项。5.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采取这类方式的有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等32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是高度重视主动对接。长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改革任务,层层明确责任、倒排完成时限;与省、市工商系统、政务公开办等部门积极主动沟通,协调解决问题;与长春市“一门式、一张网”审批系统进行有效对接,对系统功能做进一步配置、调整和完善。同时,对各职能部门审批人员及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开展系统操作及业务培训,并印制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保证了“证照分离”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是“证照分离”事项正式上线运行。5月28日,“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正式上线运行。“一门式、一张网”审批系统里对区级33项事项做出明确标记。5月29日,长春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召开了关于“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专题培训会,就“证照分离”改革的事项清单、操作要点、工作流程进行专项培训,为下一步在全市推行改革做好准备。
四是效果明显影响广泛。截至目前,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证照分离”事项1600件,要求各部门边审批、边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推动了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市场活力不断激发,比如5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饮店,不再需要到食药监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只要把相关材料递交给有关部门备案,便可开展经营活动。6月7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长春新区“证照分离”改革内容进行了发布解读,在社会各界进一步引起较好反响。
下一步,长春新区将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各环节的动态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创新举措,在全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加快打造无障碍、重规则、高品质的全国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