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我市再次通报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情况
长春日报7月23日讯(记者 赵雪):为进一步贯彻市政府加强工地扬尘治理的要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近日,长春市建委组织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第二轮扬尘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对第二轮检查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市建委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下达了执法建议书,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截至6月末,长春市共排查392个工地,发现环境问题1531个,全部整改完毕,停工整改工地74个,约谈企业135家,处罚工地44个,实际收缴罚款148万元。总体看,各城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建委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整顿要求,严格执行“五化”标准,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与城市管理阶段性目标仍然存在一定差距,部分项目存在拖延整改问题:吉林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央富兴楼项目;长春市中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鑫龙家园项目;长春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诺睿德国际商务广场B区项目;武汉禾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天·北湾新城四期项目;吉林省新生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北湾新城三期项目;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二期项目。各城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对上述项目停工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由市建委复核合格后方可复工。
下一步,长春市建委将联合相关市直部门及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细化整治标准深入推进治理工作,巩固前一阶段成果,持续开展“回头看”,让检查、考核频次与现场问题动态反复状态相适应;加大考核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城区、开发区要增加督查检查频次,提高合格标准,定期引入媒体公开曝光,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对顽固不化,屡教不改的企业,除经济处罚外,将从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招投标等方面采取行政手段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市场行为,形成社会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