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李鹏):7月17日,长春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举行。
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长春市旅游局与司法局合作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大探索和创新,对于妥善处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之间的旅游纠纷,依法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创新和完善旅游行业监管机制均具有重要意义。
揭牌仪式现场。李鹏 摄影
长春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长春市旅游局和司法局的双重领导,聘请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在职律师作为调解员;法律工作者作为第三方参与调解,以方便、快捷、灵活的方式可以及时有效化解旅游市场发生的矛盾纠纷,为促进长春市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保障,对于继续推进长春市旅游纠纷处理机制的改革创新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7年,长春市旅游局受理、处理旅游投诉184件,较2016年增长了176%,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的调解力量终究有限,无法最大限度满足旅游者维护合法权益的需求,在此背景下,长春市旅游局和司法局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成立长春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在旅游纠纷调解工作中,长春市旅游局负责对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实施监督指导,长春市司法局负责对旅游纠纷调解工作的业务进行指导。
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将严格遵守《旅游法》《人民调解法》《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人民调解的特点和基本属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