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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产两品牌切面添加防腐剂不合格
长春晚报  2018-06-27 09:50:55

  原题:省食药监局对国家、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进行公示 长春产两品牌切面添加防腐剂不合格

  长春晚报6月27日讯(记者 于慧):6月26日,记者从吉林省食药监局网站获悉,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吉林省食药监局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进行公示中,长春市两家企业生产的切面被检查出俗称为“防腐剂”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不合格。 

  当日,记者了解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2类11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具体为粮食加工品7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4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其中,不合格产品为白城市小崔生鲜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利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月鲜切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0.63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记者了解到,该食品添加剂就是我们知道的防腐剂。

  另外,公主岭市玉龙軒农产品精超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味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麦鲜鲜切面,也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0.105g/kg;公主岭市玉龙軒农产品精超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味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麦鲜鸡蛋切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0.11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另外,省食药监局还对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糕点、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154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不合格为:延吉百大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荣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嫂子酸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59,标准规定为≤1;高新园区吉大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闽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式枣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316g/kg,标准规定为≤0.5g/kg);洮南市物尔美仓储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白城市徐福轩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菌落总值超标。

  目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白城、公主岭市、延边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在此,食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编辑:田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