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又到一年毕业季 工商部门发预警 小心传销来袭
长春晚报6月5日讯(记者 杨光):眼下,高校学子们又迎来新一轮毕业季,即将步入社会的学子们也面临着众多职业选择。借此时机,某些传销组织会化身诚信合法企业,以提供就业机会为由,诱骗大学生从事传销活动,还有的甚至登上各类招聘平台公开招录。一些同学急于就业,从而误入到传销歧途。
案例:毕业生求职误入传销组织
据长春市工商局直销监督管理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几乎每年都会有一些传销组织利用大学生急于求职的心理,打着营销培训、招聘职位等旗号,诱骗大学毕业生参与到传销活动中。
毕业于东北某大学的23岁学生李某,通过名为“BOSS直聘”的网络招聘平台发简历,得到了“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职位。在李某去天津滨海高新区软件园报到就职后,与家人和朋友的联络中出现了反常举动,直至失联、身亡。警方根据李某随身携带的传销笔记等物证,分析确定李某误入传销组织,导致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希望破灭了。
2016年,由吉林省工商局指定,长春市工商局稽查支队作为办案机构,联合经开公安分局,对盛仕铭公司在吉林省范围内的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罚没共计1370余万元。该案为2016年全国网络传销典型案件,也是吉林省查处的第一起网络传销案件。
2017年6月,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大唐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命的吉林省负责人胡占峰的传销行为进行了查处。其通过“消费返利”、“你消费我买单”等噱头吸引眼球,进而宣传其构成传销的“C+商业模式”和“C+商城”。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后由公安部牵头,指定贵阳公安局在全国范围内对该公司的传销行为进行全面打击。
概念:以成功案例引人“入瓮”
传销的违法行为,很多人都听说过,但对于它的具体定义,却一般很难说清,那就让我们听听工商管理部门如何解读。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长春市工商局直销监督管理分局执法人员说,其主要是利用数字倍增的原理,依靠人员积累传播,层层叠加形成庞大金字塔式的销售网,范围之大,涉及面之广。
传销其本质是一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蒙骗群众,敛聚钱财,极具欺骗性的违法犯罪活动。传销组织往往没有固定的店铺,大多是以一个个成功的案例而吸引别人加入其中。其模式是一个非常不稳定的金字塔模型,组织者主要利用后参与者缴纳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传销主要有以下三类行为:非法聚集参与传销活动的“拉人头”式传销;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的“团队计酬”式传销;发展会员敛财的“骗取入门费”式传销。
形式:新模式依然采用老骗局
在网络传销中,一般有如下几种形式。
“电子商务”式。纵观近些年发生的网络传销案,不少都是这种名为电子商务网站,实为网络传销的形式。打出电子商务的旗号,以“网购”、“网团”、“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网上创业”式。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网络创业”、“网络加盟”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消费返利”式。近几年,网络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欺骗性强,诱惑力很大,引起了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慈善互助”式。通常打着“慈善基金”、“网络互助”、“关爱健康”、“保健养生”等旗号,利用人们纯真的爱心和追求健康的心理,设立网站吸引会员注册,捐赠一定的慈善金、“互助金”等,达到传销骗钱的目的。
此外,其形式还包括金融传销。通常打着“资本运作”、“私募股权”、“股权投资”、“投资理财”、“虚拟经济”等旗号,抛出欺骗性、诱惑性说法,以高额返利、高倍回报为诱饵,吸引人们成为会员,并以汇款、网银转账方式认购投资的股权或基金份额,同时发展、拉拢他人成为下线会员参加认购。
危害:和谐社会的一颗“毒瘤”
长春市工商局直销监督管理分局执法人员表示,传销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甚至会引发恶性的群体事件。已成为危害社会的一颗“毒瘤”,是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大隐患。
首先,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其次,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第三,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等违法行为,导致恶性事件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第四,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警示:以“四高”为饵诱骗毕业生
目前,变相的传销形式层出不穷,面对即将就业的学子们,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落入传销陷阱。首先要警惕假借“一带一路”、“西部开发”、“中部崛起”、“环境保护”等国家发展战略,诱骗求职毕业生从事传销活动。
此外,要警惕谎称“高薪资”、“高提成”、“高收益”、“高回报”,伪装合法企业,以销售商品为掩护,通过发展求职毕业生成为加盟商、会员等从事传销活动。
还要警惕传销组织化身“电子商务”、“网络代理”、“金融理财”、“财富互助”等新型互联网金融项目,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的毕业生汇款缴纳入门费,成为其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从事传销活动。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毕业生,择业前多参加一些就业培训,增加求职方面的知识,多渠道多方面了解用人单位,为自己做好职业规划。在求职、消费或投资过程中,若发现有发展下线以此计提报酬、且人员组成具有明显的金字塔结构特征的情况,莫轻易涉足其中,并向工商部门及时举报。
致应届毕业生的一封信
理性求职择业 警惕传销陷阱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时值毕业季,某些传销组织会化身为诚信合法企业,以提供就业机会为由,诱骗大学生从事传销活动;有的甚至堂而皇之的登上各类招聘平台公开招录。现阶段,传销活动已出现向高校渗透、蔓延的趋势。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一些同学急于就业,却由于涉世未深而误入传销歧途。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落入传销陷阱。
要警惕!假借“一带一路”“西部开发”“中部崛起”“环境保护”等国家发展战略,诱骗求职毕业生从事传销活动。
要警惕!谎称“高薪资”“高提成”“高收益”“高回报”,伪装合法企业,以销售商品为掩护,通过发展求职毕业生成为加盟商、会员等从事传销活动。
要警惕!化身“电子商务”“网络代理”“金融理财”“财富互助”等新型互联网金融项目,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的毕业生汇款缴纳入门费,成为其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从事传销活动。
亲爱的同学们,择业前多参加一些就业培训,增加求职方面的知识,多渠道多方面了解用人单位,为自己做好职业规划。最后,愿你们前程似锦!
此致
敬礼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