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我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课上不讲课外讲将被严肃处理
长春晚报5月17日讯(记者 呼特):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了《长春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了要依法依规清理整顿违规办学、无证办学、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等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方案要求,对有安全隐患的无资质教育培训机构坚决取缔。强化“无证无照”“有照无证”培训机构的引导整治。坚决纠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知识教学类(如语文、数学、奥数等)学前班;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进行审核、登记、备案。
规范民办中小学和教育培训机构招生和办学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严禁以各种形式将学生考试成绩提供给中小学校或在网上发布。坚决查处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坚决制止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严禁加快教学进度、增加教学难度,坚决查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中小学校及教师不良教育教学行为举报电话:0431-88787110。
办学资质(证照)类举报电话:0431-88787081。
长春市民政局举报电话:0431-87905346。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431-89871357。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电话:0431-885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