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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典型案件
长春日报  2018-04-25 09:33:32

  原题: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典型案件

  长春日报4月25日讯(记者 张鑫多 通讯员 王金荣):2018年以来,长春市各级纪委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严查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4月24日,长春市纪委监委对宽城区兰家镇台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刘臣涉恶案等3起涉黑涉恶腐败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2011年至2012年,刘臣在任兰家镇台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使用本村征地补偿提留款给村班子成员发放奖金,既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也未公开每位村班子成员奖金数额,贪占村班子其他成员奖金款42.86万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活支出。刘臣还横行乡里,肆意谩骂殴打村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刘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07年至2017年,农安县三盛玉镇头道岗村原党总支书记陈立国任职期间组织犯罪团伙,在村里拉票贿选、欺压百姓、殴打他人、敲诈勒索。陈立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次通报的还有九台区苇子沟街道龙泉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德志、西地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春吉父子涉黑涉恶案。1998年至2015年,张德志在任苇子沟街道西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殴打他人。2013年至2018年,张春吉等人敲诈勒索村民,强行占有条子沟村的果园并非法获利。张德志、张春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基层政权巩固。这3起案件,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把持基层组织、肆意妄为、欺压百姓,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各级纪委监委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同整治“蝇贪蚁害”结合起来,严查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视情况由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或指定管辖。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领域,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问责,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市纪委监委将以铁面执纪执法的实际成效,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有力围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提供坚强保证。

编辑:田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