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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
2018-04-13 09:10:37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田东艳

  原题:我省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 针对7个重点行业进行质量核查

  吉林日报4月13日讯(记者 刘姗姗 通讯员 吕俊):为依法规范吉林省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根据原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将在4月至6月,利用3个月时间,对省内5个地区,在火力发电、水泥、电镀、钢铁、造纸、农药、印染等7个重点行业中,选取12家企业,针对2017年已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开展质量核查。

  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也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排污许可制度重在解决一些排污单位积极主动治污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偷排、漏排以及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是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

  2017年是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元年,吉林省已按要求完成了火电、水泥、造纸、印染等12个行业、250张排污许可证。2018年作为改革加快推进之年,还将完成有色金属、屠宰、农副产品等8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此次检查由排污许可管理部门、环境监察和监测人员及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重点核查、整改落实等方法步骤,建立协调有效的排污许可事前、事后、事中管理机制,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采取重点抽查和全面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专项检查工作,为全面做好2018年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通过检查各级环保部门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的管理和监管情况,检查企业所申领的排污许可证上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等内容,并通过现场检查,核实企业实际排污情况是否落实排污许可证事项和管理要求。

  据悉,自4月8日起,吉林省已经完成了对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长春金福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专项检查。接下来还将针对吉林市、辽源市、松原市等8家企业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