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消息(李鹏):2018年1月至2月,珲春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35亿元,同比增长11.2%,限上完成情况高于吉林省增速14个百分点。一季度,珲春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14.7亿元,同比增长6%。
2016年以来,珲春市新增限上企业36家,限上个体12家。截至目前,珲春市共有限上企业65家,限上个体42家。4家企业1月至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合计净增2863万元,有效促进了珲春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
在新增的36家企业中,有15家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良好增长,对珲春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起到了促进作用。2018年一季度,珲春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将完成14.7亿元,同比增长6%;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4.7亿元,同比增长6%。
今后,珲春市将继续把消费拉动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突破点,采取有力措施精准发力,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挖掘消费潜力,着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同时,加强指标跟踪调度,加大限上企业培育力度,充分挖掘企业潜力,将达到入统标准但尚未纳入统计范畴的企业列入重点发展对象,争取年末新增限上企业及个体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