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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保委向伊通下发秸秆禁烧督办函
2018-04-04 09:20:05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田东艳

  原题:省环保委向伊通下发秸秆禁烧督办函——立行立改抓问责 层层包保见效快

  吉林日报4月4日讯(记者 刘姗姗 通讯员 吕俊):3月26日,伊通县被省秸秆禁烧督导组发现秸秆焚烧火点多达14个,占当天吉林省发现焚烧火点数的一半,在全省造成了严重影响。吉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伊通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办函》,责令整改,遏制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伊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诚恳接受批评,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和宣传力度,压实禁烧责任,做到每个地块都有人职守监管,发现火点及时处置。截至目前,县、乡、村、屯督查、监管人员全部发动,有效遏制了秸秆焚烧势头。

  秸秆禁烧是当前的重要工作,伊通县把4月份作为“秸秆禁烧月”,出台了《关于开展秸秆禁烧攻坚行动的紧急通知》,实行昼夜严防死守。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党政一把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严管细控、强化督查、严肃问责。组织17位包括县级领导包保各乡(镇、街道)秸秆禁烧,县政府进一步压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与村、屯层层签订责任书,镇包村、村包屯(组),屯包农户,明确责任人,直到每一个地块。

  不仅如此,伊通县提出“动员百次、不如问责一人”,该县在原有两个督查组的基础上,又组织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成立3个督查组,黑白两班轮流对全县各乡镇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问责。现已先后对6名干部进行问责。各乡镇、村联合公安部门,对发现的火点及时处置处理,行政处罚46人,罚款1.1万元,治安拘留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