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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
2018-03-27 09:21:05  |  来源:中国吉林网  |  编辑:田东艳

  原题:盯牢污染源 守护每份土 长春源头管控力保土壤环境安全 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

  中国吉林网3月26日讯(吉网 吉刻APP记者 吕孟阳 通讯员 李春晖):日前,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向社会公开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名单将实行动态更新。环保部门同时要求列入名单的重点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备案。这是长春市环保部门防治土壤环境污染实施的又一举措。                                                 

  据了解,按照国家要求,从2011年开始,长春市每年开展一次土壤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试点监测蔬菜种植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周边、畜禽养殖场周边的土壤均未受到污染,属于清洁土壤类型。

  划定重点监管区域,明确监管执法重点。确定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城镇建成区、各类工业园区、产粮大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畜禽集中养殖区为重点监管区域。环保部门每3年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区域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防范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土壤。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园区)要同步规划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防治设施。

  严格防治重金属污染。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力度,严格执行涉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标准,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涉重金属企业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和尾矿库污染管控。有关企业每年要对产生放射性废物的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

  规范大宗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粉煤灰、冶炼废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的固体废物等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要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经营处置单位,严禁采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工艺或者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控制。严格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漏、防扬散等措施。大力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比重,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焚烧处理,关闭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到2020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