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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3月28日召开
2018-03-23 09:36:21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田东艳

  原题: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吉林日报3月22日讯(姜新 记者何琳娣):今天下午,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3月28日至3月30日在长春召开,会期两天半。

  会议由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金振吉主持,副主任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秘书长常晓春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为:审议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审议稿),表决《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草案)》,审议《吉林省技术市场条例(草案)》《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订草案)》,审议《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辽源市煤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白山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松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决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审议省政府关于《对<关于全省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起草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计划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制定《吉林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视察方案的汇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方案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