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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洗浴等公共场所化妆品百日整治行动
2018-03-08 09:28:51  |  来源:中国吉林网  |  编辑:田东艳

  原题:省食药监局将开展宾馆酒店洗浴等公共场所化妆品百日整治行动

  中国吉林网3月7日讯(吉网 吉刻APP记者 吕孟阳):3月7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吉林省化妆品监管工作,规范宾馆酒店洗浴等公共场所化妆品使用安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3月5日—6月12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宾馆酒店洗浴等公共场所化妆品百日整治行动。

  通过开展宾馆酒店洗浴等公共场所化妆品百日整治行动,提高化妆品使用单位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化妆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帐记录等管理制度,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重点集中整治宾馆、酒店和洗浴中心等公共场所,重点检查沐浴产品、洗发护发产品、护肤产品以及牙膏等产品。

  (一)产品来源是否合法。一是检查化妆品是否标注生产企业相关信息;二是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自行分装等行为。

  (二)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一是检查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二是化妆品标签内容与批件或备案内容是否一致。

  (三)台账管理是否规范。一是检查有无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二是检查是否索取供货单位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以及产品相关批件或备案凭证、检验报告;三是检查是否建立化妆品进货验收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四)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一是检查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是否超过保质期;二是检查是否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停止销售的化妆品;三是检查是否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全面自查、全覆盖检查和暗访督察的方式开展。

  (一)全面自查(3月5日-3月30日)。宾馆酒店洗浴等公共场所开展自查。重点自查化妆品的产品质量、化妆品相关资料,重、化妆品生产日期、索票索证和进货台账制度情况和进货渠道和进货票据管理情况。并将自查情况形成报告,于3月30日前上交当地监管部门。

  (二)全覆盖检查(4月1日—5月20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制定本辖区开展宾馆酒店洗浴等公共场所化妆品百日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集中时间和力量对本辖区开展宾馆酒店洗浴等公共场所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宾馆酒店洗浴等公共场所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切实整改到位,对未能及时整改的,要约谈企业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

  (三)暗访督查(5月21日—6月12日)。省局将组织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宾馆酒店洗浴等公共场所自查情况、全覆盖检查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察。省局将对各地整治行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