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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多家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上浮
2018-02-06 14:11:10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田东艳

  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陈施):2月5日,国际在线吉林频道走访多家银行了解到,长春市多家银行对首套房房贷利率进行了调整,最高上浮15%,并已经于2月1日起开始执行。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水印 长春楼市。摄影-吴庆年

长春楼市。摄影 吴庆年

  长春市部分银行利率已上浮

  目前长春市房贷市场利率如何?国际在线吉林频道对此进行走访了解。

  据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信贷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中国银行目前首套房房贷利率上浮15%。

  中国工商银行新区支行信贷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个人资质、贷款额度、信用程度以及首付比例进行调整,目前首套房房贷利率上浮10%。

  中国建设银行长春人民广场支行信贷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房贷已不再执行基准利率4.9%,一般而言,首套房房贷利率上浮10%,二套房房贷利率上浮20%左右,但要根据首付、楼盘以及个人提供的相关资质等进行综合评估后才可判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春市前进大街支行信贷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首套房房贷利率上浮在10%左右,二套房房贷利率上浮在15%左右。

  据调查发现,目前长春市部分银行首套房房贷利率均已上浮,已难觅执行基准利率4.9%的了。

  100万贷款20年期每月多还600多元

  以贷款100万元、贷款年限20年为例,利率上浮10%,要多还16.02万元。

  据了解,2017年年初,长春市还有部分银行执行房贷利率8.5折优惠的政策。若以贷款100万元,贷款年限20年计算,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每月还款额为6149.76元,20年累计所需支付利息总额为47.59万元。

  那么,如果以目前的政策,按照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计算,也就是若利率上浮10%,每月则需还款6816.89元,累计支付利息约为63.61万元。也就是说,贷款100万元买房,若按照现有政策计算,贷款年限20年,2018年初比2017年初要多付出16.02万元的利息,每个月要多还667.13元。

  已放款或正还款客户不受影响

  那么,已经放款的或正在还款的、签完贷款合同的客户是否受到此次政策的影响呢?

  据了解,个人购房时的贷款利率是由当时的基准利率乘以当时的利率倍数决定的,这一部分会在贷款合同中有所体现,而之后不管贷款利率倍数如何变化,已贷款的房屋所有人贷款利率倍数保持不变。但基准利率会跟着央行的调整一起变化,所以已经放款的或正在还款的客户不受任何影响。

  例如,买房时贷款基准利率为4.9%,当时签订合同时利率打了9折,那么每个月的贷款利率为4.9%乘以0.9,即4.41%;如日后该贷款银行的利率倍数调整为1.1倍,正在还款的或已经签订合同的,个人每月还款利率仍然为4.41%。但如果有一天央行的基准利率由4.9%调整为5.25%,那么该贷款人的贷款利率则要跟着调整为5.25%乘以0.9,即4.725%,已经放款的或正在还款的,其贷款的基准利率随央行发布的基准利率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