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今年我市将开发就业岗位12万个 持续提高保障水平 增加居民收入
长春日报1月29日讯(记者 温斯琪):1月26日,记者从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获悉,今年长春市将开发就业岗位12万个,持续实施城乡居民增收“暖流计划”,加快落实“人才新政20条”相关配套政策,开展“医保惠民年”系列活动,持续提升待遇水平。
2017年,长春市人社系统在“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热潮中,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开发就业岗位14.02万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4万人,援助就业困难群体38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1%,创业担保贷款新政扶持力度和惠及范围走在全国前列;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顺利开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及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大幅提升;“暖流计划”持续实施,惠及893万人次,总增收39.7亿元,人均增收445元,较上年增长23.6%;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78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1256元;连续1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人均涨幅134.97元/月。东北首家、全国第9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投入使用,人才公寓项目正式启动,长春市院士专家联合会成立,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才招聘“采兰计划”,深入京津杭等37所高校招才纳贤等系列创新举措,使长春市人才工作多点开花。
2018年是踏上新时代征程的开局之年,长春市人社系统将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通过完善就业政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搭建创业服务平台等,全力促进就业创业。将开发就业岗位12万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实现稳中有降,继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完成4县(市)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工作,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探索推行考评结合评价机制、成果申报“代表作”制度,继续推进职称网络化评审。加快对“人才新政20条”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人才库”;强化长春院士专家联合会建设;实施海外人才“海聚工程”;持续实施事业单位人才招聘“采兰计划”;深入实施企业人才“智造工程”;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培育更多“长春工匠”。
滚动实施“暖流计划”。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通过系列增收措施,将增收覆盖范围涵盖到城乡居民、高校毕业生、各级各类人才等10类重点人群,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就业、创业、医疗、教育等各领域的增收实践。
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现行总额预付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住院按床日付费”和“按病种付费”制度,形成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模式。持续提高医保惠民力度,取消城镇居民与城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故中断缴费续保后的待遇等待期,从补足欠费(城镇居民包括个人及财政补贴部分)次日起恢复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参加城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及时一次性补足实际累计缴费年限费用的,可延续3年时间补足有关费用。将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急诊抢救无效病故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住院报销范围。将角膜移植术(人工角膜)纳入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低自付”病种范围。提高职工长期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继续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划在1256元的基础上再提高24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