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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社保参保人员档次变更无需再到社保局
2018-01-24 11:35:50  |  来源:新文化报  |  编辑:杜伟

  原题:长春市社保局业务分流 办事人员可按以下方法合理选择经办途径

  新文化报1月24日讯(记者 李德庆):为高效有序开展业务经办、确保办事人员人身财产安全,长春市社保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业务分流,提醒广大办事人员可按以下方法有效规避业务高峰,合理选择经办途径。

  提醒一:个体缴费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体身份参保的人员,从即日起可持吉林银行缴费卡就近到长春市内吉林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历年及2018年社会保险费。2018年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额度和档次分别为:8836.8元(60%档)、11784元(80%档)、14728.8元(100%档)、16202.4元(110%档)和17673.6元(120%档),新业务系统升级后,参保人员(不含新参保人员)可以在吉林银行窗口自主变更缴费档次并缴费,无需再到社保局办理档次变更手续。

  提醒二:单位业务近期,集中办理参保单位的减员业务、处理2017年遗留问题。参保单位2018年度其他业务待市社保局网上经办系统完善、对参保单位业务集中培训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