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吉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特色产业    |    市州新闻    

长春净月高新区撬动文创产业发展迈向新阶段
2022-07-01 10:21:30来源:长春日报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创造文娱“新产品” 提供文旅“新服务” 净月高新区撬动文创产业发展迈向新阶段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外形酷似“金胶卷”的长春国际影都展示中心。 张扬 摄

外形酷似“金胶卷”的长春国际影都展示中心。 摄影 张扬

  文旅资源丰富、创新氛围浓厚,建设文化创意城,长春净月高新区拥有雄厚的基础。聚焦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和“六城联动”战略部署,主动扛起建设“文化创意城”核心区的重大职责使命,长春净月高新区将文化创意城建设作为全区产业重新布局、城市提质更新、经济繁荣发展的统领性思路,即搭建一个“产业”体系,构建一个总体格局,确定三大行动,以“科技文化”双线赋能,创造文娱“新产品”,提供文旅“新服务”,撬动全区文创产业发展迈向新阶段。

  构建“一轴一带八区”发展格局

  聚力做强影视文化、文化旅游、数字经济三大主导产业,培育城市创新创意“金种子”,建设技术创新支持、文化创意输出“智慧脑”,提供创新性文化消费“吸金地”,净月高新区将加快壮大科教研发、文创“智”造、生态低碳三大支撑性产业,积极发展生命健康、商务服务等两大服务业,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提升文创产业综合产值。

  在三大主导产业的引领下,净月高新区将全域联动,构建“一轴一带八区”的发展格局。即:以生态大街文化创意发展轴,自北向南打造文创特色消费区、文化创意产业核心引爆区和影视文化产业核心区三大文创产业集聚区;创建U型山水林文化创意衍生功能带,重点打造伊通河滨水文创产业区、友好村田园文创体验区、高端文旅衍生服务区、林园经济文创功能区、运动文创旅游服务功能区五大文旅服务功能区。

  聚力“四大方面”谋划产业项目

  立足“一轴一带八区”的发展格局,净月高新区将主要从文旅康养、影视文化、文化创意、数字文创(经济)等方面积极谋划产业项目。

  在文旅康养方面,以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核心,发育周边友好村、大顶子山、鹿鸣谷、动物园等项目,进一步释放区域生态资源优势,形成山水林田风光休闲板块。深入发掘农业研学、民俗文化、休闲度假、都市康养,积极融合大众休闲、冰雪运动、水上运动等特色运动功能,打造休闲体验集聚区。

  在影视文化方面,以新文创产品、新文创消费为新业态,配套万达数字影棚,建设文创体验集聚地、文创产业孵化园,以影视文化为内容,实现文化创意的价值转化与场景呈现。推进吉林影视动漫游戏产业园、吉林艺术学院长春电影学院建设,加快长春市影视文化孵化园建设。

  在文化创意方面,打造核心引领区,培育“创意设计”产业集群。目前,净月高新区已编制完成2.6平方公里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概念规划初步方案,将重点发展创意设计、广告传媒、展博展示、民间艺术、文创服务等产业,建设时尚文化、现代工业文化、文艺场景文化、体育文化四大文化品牌。其中,山丘影视文化产业园、影视产业园区等项目已开工建设。

  在数字文创方面,积极推动数字与文旅、影视、康养等融合发展,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重点建设三大集聚区。即:整合生态广场阿里云创新中心、中国移动数据中心、净月未来城等数据中心,建设数字产业核心区;动漫游戏类数字文创企业集聚,扶持5G高清视频项目、吉视传媒数据中心项目;加快发育高科技产业园,着力发展影视定制、运动休闲、生命健康等高端设备用品制造。

  “三大行动”打造文创集聚区

  2022年4月7日,净月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借此发展新机遇,净月高新区将通过国家示范区建设吸引更多文旅项目集聚,打造一批高品质文旅创意空间和消费项目、培育壮大城市创意阶层、放大引流活动量级,在发展创新型文化创意产业方面进行新突破。

  目前,净月高新区正在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谋划建设净月高新区数字文创资源数据库和共享应用平台,加快数字文创技术创新应用,构建数字文创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净月数字文旅消费应用服务平台,打造数字文创消费新场景,激活数字文创消费需求。

  同时,谋划推进伊通河南南段文旅项目,建设集“新城市标识区、新消费目的地、新产业聚集地、新生活承载地”于一体,发展新数字经济、新总部经济、新文旅经济等都市集聚型服务业。

  谋划建设净月中央公园、长春野生动物园,在净月中央公园植入文创智慧产业,打造水系交融活化场地,为周边商业办公、居民、学生等人群提供休闲、艺术、运动、餐饮、康养、教育等业态需求。(长春日报记者 孙娇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