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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通化:风景这边独好
2022-06-09 10:16:33来源:吉林日报责编: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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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鸡峰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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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山青黛,碧水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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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林飞瀑,沁人心脾。吉林日报记者 隋二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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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瞰城区,蓝天碧水相映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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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如画罗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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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了大批野鸭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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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美景,花海畅游。吉林日报记者 隋二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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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山近水西夹荒。吉林日报记者 隋二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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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水抚苔石,山中蕴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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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雾海四方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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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美龙湾。吉林日报记者 隋二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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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色宜人,康养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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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赋能,美丽通化。吉林日报记者 隋二龙 摄

  写在前面:

  “天高云淡,月朗风清;鱼翔浅底,河畅水清;花香鸟语,谷幽山青;沃野千里,地肥土净”。这是通化市生态环境的真实写照。近年来,通化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打响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绿水青山、天蓝雪白,是通化市鲜明的生态符号,更是山城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呼唤。

  坚持为生态“留白”、给发展“添绿”,用信心、决心守护绿水青山,用行动擦亮文明底色。

  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一首嘹亮的新时代绿色畅想曲响彻山城通化……

  匠心描绘生态“自画像”

  2019年,通化市因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被国务院通报表彰,是全国5个生态环境领域督查激励城市之一。

  提振士气,奋楫扬帆。近年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取得显著成效,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国美丽山水城市、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市、最美中国旅游城市,集安市被授予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集安市、通化县、辉南县也先后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良好生态环境是重要的民生福祉。2021年以来,全市范围内13个国控考核水质断面好水率达到100%。全年空气优良天数为349天,优良比例达到95.9%,实现连续6年提升。

  呵护绿水青山,山城初心不改。通过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和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水环境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截至2021年末,通化市共排查出入河排污口796个,需要整治的40个排污口基本完成整治任务。推动建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设立界标107个、界桩80个、宣传牌145个、交通警示牌108个,完成保护区隔离防护61.75公里。

  同时,全面完成国家和吉林省确定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总体目标任务。完成了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全面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有效减少柴油车(机)污染物排放量。市区空气环境质量较2020年度有所提升,截至2022年4月末,与2021年同期相比,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进一步增加,优良天数比例上升2.57%。

  打造生态宜居美家园

  蓝天、碧水、净土,是每一个通化人的心愿,也是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大攻坚打造宜居生态,制定好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通化市将目标、举措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巩固提升空气质量,通化市落实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秸秆“五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5+1”全量化处置措施,确保实现全域禁烧的工作目标。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通钢4项改造工程,推进亚泰水泥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巩固燃煤锅炉治理成效,推进全市65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完成6户医药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持续加大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力度,路检路查率达到50%以上。控制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市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治理,严查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烧纸祭祀、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等整治行动,确保全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6.1%以上。同时强化噪声污染治理,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以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等问题。

  围绕吉林省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通化市持续实施对重点企业监管和建设用地流转管控等一系列举措,通过全面开展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等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保障土壤安全。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坚决完成国家和省里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运用,严格实行污染地块再开发再利用准入管理。全面开展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尾矿库、化工石化及涉重金属类企业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和吉林省要求,确定“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4个,目前已全部完成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现场核实工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辐射环境始终保持安全状态。

  “清废行动”打造“无废城市”。通化市严格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医疗废物监管,切实筑牢山城生态环境安全屏障。2021年,全市共申报危险废物企业及经营单位248家、医疗废物企业88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103家,检查涉废企业143户次,组织完成对全市100户涉废企业的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全年对重点放射源监管企业进行了4次全面检查,被检企业能够做到制度、标志健全,未发现大的事故隐患。

  2022年,通化市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技术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隔离点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运行等管理工作,确实做到了行动迅速、搜集全面、处置安全、运行规范。下一步,全市以实际行动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加快建设山清水秀、宜居宜业的美丽通化,全力打造生态强市,奋力开创新时代通化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多方联动保护环境资源

  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通化市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实效,通过专业审判、生态修复、多元联动、巡回审判等方式,切实发挥审判职能,凝聚司法和执法合力,努力为建设绿色通化生态之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8年1月至2022年5月,全市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856件,审结1851件(含旧存)。截至2022年6月,环境赔偿金额超66万元,“劳务代偿”总时长36822小时,补种林木共计7839株,成活率达90%以上。

  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工作,通化中院完成了从“三合一”到“三合一+1”审判机制的转变,出台《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着力点,探索环境资源类案件的专业化审判路径。

  同时,坚持协同联动,以府院联动为契机,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协调联动,构建多元共治的环境资源纠纷解决机制,咬紧执法司法耦合齿轮,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推动环境资源形成保护合力。

  在办理涉环资审判案件中,通化中院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相互衔接、相互配合、优势互补,推动形成政府执法机关主导监管、司法机关提高保障、科研机构提供智力支持、企业承担社会主体责任、公众提升环保意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元共治环境治理新格局。

  同时,注重专家智库建设,与通化师范学院共建“市域社会治理司法研究中心”,就“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践研究、环境资源审判专家辅助服务、环境资源法律保护教育宣传”等方面多次开展深层次交流合作,在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时,广泛听取专家意见,着力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

  生态含绿,就是发展含金。

  山城通化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生态建设协调并进的画卷已徐徐展开……(林新宇 吉林日报记者 隋二龙 裴虹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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