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吉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特色产业    |    市州新闻    

推广电子驾驶证首日 长春市已有超过5万名市民申领
2021-09-02 15:16:08来源:长春晚报责编:魏文林

  原标题:推广电子驾驶证首日 我市已有超过5万名市民申领

推广电子驾驶证首日 长春市已有超过5万名市民申领

9月1日申请的电子驾驶证。新华社发

  9月1日,北京、长春等28个城市正式推广驾驶证电子化。长春晚报记者了解到,截至1日16时,长春市已有5万余名市民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足见这一“放管服”新举措受市民的欢迎程度。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网办中心工作人员邓丽书告诉记者,电子驾驶证开放申领后,非常受长春市民的关注和欢迎,截至1日16时许,长春市已经有5万余名市民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邓丽书强调说,虽然电子驾驶证非常方便,但在一些情况下,电子驾驶证仍不能完全替代纸质驾驶证,比如说在处理非现场事故时,或者需要扣留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员还是需要携带纸质驾驶证去处理这些特殊的情况。

  此外,邓丽书表示,目前吉林省内只有长春市开放电子驾驶证申领工作。

  长春晚报记者了解到,电子驾驶证将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实施,2022年将在全国全面推行。

  市民在申领电子驾驶证成功后,需要注意电子驾驶证上的签注内容涉及驾驶人个人隐私,请注意保护,同时因为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自动更新和动态显示“驾驶证状态”,签注有电子驾驶证的“生成时间”和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当前时间”,因此不建议截图保存。

  1日上午,长春晚报记者在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见到了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佟先生,他刚刚申领完电子驾驶证,目前还在审核过程中。

  “我是来补办行驶证的,正好听到咱们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提到电子驾驶证,我在等候的时候就顺手打开了‘交管12123’App,没想到非常顺利地就提交了资料,整个过程就用了几分钟时间。”佟先生说,“这个电子驾驶证实在是太方便了,将来在需要查验驾驶证的时候,我再也不用像往常一样翻箱倒柜地去找驾驶证了,非常实用。”

  申请电子驾驶证应注意什么?

  邓丽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市民在申领电子驾驶证时需要注意这些情况:

  驾驶证状态为正常、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时,允许申领电子驾驶证;

  扣留、暂扣、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停止使用等状态的(即法律规定不能正常使用驾驶证的),则不允许申领电子驾驶证;

  驾驶证准驾车型、有效期、核发地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时,驾驶人需要重新申领电子驾驶证。

  “电子驾驶证和纸质驾驶证的有效期是相同的,都是分为6年、10年和长期,如果纸质驾驶证到期了,电子驾驶证也会到期,在到期的情况下还需要重新申领。” 邓丽书说。

  提交的人像照片有哪些要求?

  邓丽书告诉记者,市民在申领电子驾驶证的提交照片环节,要注意提交的人像照片应该是本人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白色背景。尤其要注意的是提交的人像照片不得有以下情况:一是身体姿态不规范,如上身或头部倾斜,照片出现手臂、手势等;二是衣着配饰不规范,穿各类制服,衣服佩戴明显标志图案(包括各类徽章),佩戴帽子、口罩、墨镜等影响面部识别的饰品;三是面部表情不规范,头发等遮盖面部主要特征,表情夸张或者明显异常;四是过度修图美颜,修图增加文字图案,面部美颜过度,翻拍证件照;五是出现异常物品,包括抽烟,携带宠物、玩偶等拍照;六是低俗不雅照片。 (长春晚报记者 邢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