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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累计减排7977.1994吨 长春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
2020-06-30 10:59:25来源:长春日报责编:赵宇静

  原题:2016年以来累计减排7977.1994吨 长春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

  29日,记者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6年以来机动车氮氧化物年减排量结果显示,长春市累计减排量达7977.1994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呈持续下降态势。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得益于长春市不断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污染监控系统,强化全防全控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链条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

  加强源头管控,公开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的环保信息。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联动配合,将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纳入注册登记审核内容,严格新注册登记车辆信息公开查验和污染控制关键部位查验,对无随车清单、无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与随车清单不符的车辆,坚决不予注册登记。2019年5月以来,累计检验注册登记柴油车19807辆。

  严管检验机构,强化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环节管理。长春市按照环保检验新标准,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部门通过污染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对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进行筛查分析、远程视频监控管理、道路遥感监测,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市76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现国、省、市三级联网,实时传输检验数据及视频。2019年,共检测机动车88万辆,达到国家标准。

  严格路检路查,加大机动车排放污染动态监管力度。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执法,以各县(市)区、开发区15个分局为作战单位,不间断开展路检路查。累计抽测车辆2054台次,对其中149台抽测不合格车辆予以处罚。

  力促结构调整,加快柴油货车污染综合治理进程。长春市全面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强化机动车进口、销售环节监管,各县(市)区、开发区对辖区销售的主要车(机)型系族的年度抽检率达到80%。同时,推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不断提升车用燃油和车用尿素质量。

  加密监督抽测,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春市三环路合围范围内禁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同步加强禁止使用区域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各县(市)区、开发区对辖区进口、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系族的年度抽检率达到60%。全面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编码登记和标识发放。截至目前,共录入车辆信息1550条,发放号牌159个。

  强化遥感监测,加强上路行驶机动车排放动态监管。充分发挥移动式遥感监测车技术效能,组织开展机动车道路遥感监测。2019年以来,累计遥感监测机动车12852台(次)。

  压实应急措施,严控大气重污染期间柴油货车排放。长春市建立了重点企业车辆台账,指导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并纳入应急管控措施,在大气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强化中重型柴油货车运行管理。

  倡导绿色交通,积极推广优先使用清洁能源车。长春市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均优先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目前,城市建成区清洁能源车比率达到30%。(长春日报记者 杨洪伦 通讯员 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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