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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 长春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
2020-06-05 14:17:28来源:长春日报责编:赵宇静

  原题: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 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

  近年来,长春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19年,全市空气、水、自然生态等各方面质量均有显著提升。其中,空气环境优良天数306天,优良率达83.8%,“长春蓝”渐成新常态。

  统计显示,2019年,在全市9个考核断面中,饮马河靠山南楼、双阳河砖瓦窑桥断面历史性消除劣五类水质,其他断面水质各项污染物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改善;新立城水库和石头口门水库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自然生态方面,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改善。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核心,着力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源自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蓝天保卫战加速推进,蓝天白云、群星闪烁的景象越来越多。长春市公布施行了《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强化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五控”举措,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截至2019年年底,全市16台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率达到100%,淘汰县级城市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597台;排查整治工业炉窑401台,关停取缔85台;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2318家;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100%,消除裸露地面100余公顷。

  碧水保卫战提速发力,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长春市公布施行了《长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坚持建设与管理同向发力,不断加大地表水环境整治力度。截至2019年年底,全市200项劣五类水体治理工程已完成161项;113个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速推进,重点镇及重点流域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的23个建制镇,有21个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10个入河排污口有252个完成整治;20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排水企业实现超低排放;75处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黑土地及青山、湿地保卫战稳步推进,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长春市建立健全了建设用地准入联合监管机制;扎实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发布年度83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开展德惠、九台2个试点市(区)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在榆树、农安、双阳推广应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开展废弃危化品、医疗废物、工业垃圾“上山下乡”专项整治和“清废行动”,发现并整改问题190个,减排重金属17.27千克;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1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1个;推进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的58个问题已完成整治50个,治理恢复面积598公顷。

  农村生态环境逐步改善。长春市启动实施了《长春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监管和水质监测,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风险排查。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完成51个乡镇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118处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改完毕,村庄清洁行动成效显著。大力推进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粪污收储运体系建设,编制完成《长春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污水现状摸底排查,统筹谋划农村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组织开展农村坑塘沟渠和黑臭水体排查。颁布《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101个行政村完成环境综合整治。(长春日报记者 杨洪伦 通讯员 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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