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吉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特色产业    |    市州新闻    

流经长春的饮马河
2020-05-13 13:47:54来源:长春日报编辑:田东艳责编:张群

  原题:流经长春的饮马河

  饮马河属松花江水系,是松花江下游左岸一级支流。在吉林省中部,纵贯四平、吉林、长春三市境,流经磐石、双阳、永吉、九台、农安、德惠等。

  饮马河,金代称“伊儿门河”,又写做“伊尔们河”“移里阂河”;元代称“亦迷河”;明代称“一迷河”“伊迷河”“额勒敏河”,意为“未搭鞍之马”;清朝称“伊勒门”,后来称“驿马河”,都是汉语译写的不同用字。“饮马”是满语“伊勒门”之音转,意为“阎王”,指水深流急,或形容水深而大,凶如阎王。因其河道狭窄,雨季河水经常泛滥成灾,故名。

  关于河名来历还有一说。相传清乾隆皇帝东巡,走马阅边,行至下九台西南,坐骑长嘶不驯。乾隆下马,马脱缰而去,乾隆追踪寻找,见马正饮于一河,安详温顺。乾隆召当地老者询问河名,老者回答:“此河从南向北流,人们都叫它‘南北河’。”乾隆略加思索说:“这条河就改叫‘饮马河’吧。”由此传开,而得河名。

  饮马河发源于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德胜村北,吉林哈达岭中段,老爷岭东南侧。由西向东流入磐石市,经大倒木、吉昌、明城、烟筒山、双阳区的山河镇、永吉县的金家、双阳区的长岭子、九台区的四家子,入石头口门水库,再经九台的波泥河、西营城、饮马河,德惠市的大青咀子、德惠市区,之后为农安县与德惠市北部的界河,最后于农安县靠山镇红石村江南镇屯注入松花江。纳大小河流49条,其中较大支流有肚带河、兰旗河、双阳河、岔路河、波泥河、放牛沟、搏草沟、雾开河、三道沟等。饮马河全长403公里,其中磐石市境内长60公里,双阳区与永吉县、磐石市界河长85公里、九台区境内长62公里,德惠市境内长102公里。流域面积11122.9平方公里,整个流域略呈斜长方形。

  从发源地到烟筒山镇为上游段,河两岸为连绵起伏的低山丘陵,灌木杂草丛生,沿河两岸有1公里多宽的平川河谷,多为水田。上游段河道弯曲,河槽窄深。河岸多为沙土,较陡,易坍塌,河底为卵石或细沙,洪水涨落快,林区河槽较浅而水流湍急。地形呈东南高、西北低之势,支流多为南北流向。

  烟筒山镇至石头口门水库为中游段,沿岸为平缓低丘台地。呈微波状,多洼地和沼泽,河道弯曲,较为平坦,河岸多由沙土或沙壤土构成,河底多沙或细沙。

  自石头口门至河口为下游。河流两岸台地分布较广,台地边缘被雨水冲刷,地表呈波状,尤以河口为甚,河口处有沼泽及风成沙丘。下游泛滥面积较大,特别在河口地区,河道曲折蜿蜒,反流现象较多。两岸由沙壤土构成,河底为细沙和淤泥,水势较缓。

  磐石市境内饮马河左岸于板凳河屯东纳玻璃河,于田家屯纳驿马河,此段饮马河曾被称为“小黄河”。每遇暴雨山洪暴发,致使水流成灾。

  饮马河流经长春腹地,水质好,水量丰富,年均径流量为16亿立方米,结冰期为11月末至次年4月初。

  饮马河干流、支流上共有大型水库4座、中型水库8座、小型水库及塘坝70余座。其中以干流上的石头口门水库为最大,这里建有水电站和灌溉用抽水站各一座,为长春市第二水源。1959年建成石头口门水库后,每年供农业用水13300万立方米,供城市用水4000万立方米。在供水、灌溉、发电、养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河过去盛产鱼类,产量仅次于松花江,优于伊通河。但近些年由于春季水量大减,加上水质污染等原因,已基本失去鱼类繁殖条件,只在汛期鱼类洄游时沿岸有少量捕获。该流域也是冲积平原,地势平坦,适宜灌溉,但受水量限制,发展农田灌溉有一定限度。(由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提供)

  长春日报5月13日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